Flipsson 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同意書
本文件係依韓國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15條、第22條所訂之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同意書。各語言版本如有歧異,以韓文正本為準。
1. 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之同意 (服務使用)
本公司為辦理會員註冊並提供服務,依下列範圍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。請確認內容後選擇是否同意。
| 類別 | 蒐集項目 | 蒐集與利用目的 | 保存與利用期間 |
|---|---|---|---|
| 必填 | 姓名、電子郵件信箱、行動電話號碼 | 會員身分識別與本人確認、服務之提供與營運、諮詢回覆、重要通知寄送 | 至退出會員或撤回同意時止 (相關法令定有保存義務者,保存至該法令所定期間) |
| 選填 | 所屬單位、主要授課領域 | 推薦適合講師之功能與內容、服務改善及統計分析 | 至退出會員或撤回同意時止 |
※ 您有權拒絕上述蒐集與利用。惟未同意必填項目時,會員註冊及服務之使用可能受到限制。選填項目縱未同意,仍可使用本服務。
- (必填) 本人同意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與利用。
- (選填) 本人同意上述選填項目 (所屬單位、主要授課領域) 之蒐集與利用。
2. 接收行銷資訊之同意 (選填)
本公司為介紹新功能、活動、研討會及優惠等資訊,依下列範圍利用個人資料。
| 類別 | 利用項目 | 利用目的 | 保存與利用期間 |
|---|---|---|---|
| 選填 | 電子郵件信箱、行動電話號碼 | 寄送新功能、活動、研討會等行銷及廣告資訊 | 至撤回同意或退出會員時止 |
※ 未同意者,其服務之使用不受限制;同意後亦得隨時撤回。
- (選填) 本人同意接收行銷資訊。(電子郵件 / 簡訊)
3. 個人資料之保存與銷毀
- 蒐集與利用目的已達成,或保存期間屆滿時,本公司將不遲延銷毀該個人資料。
- 惟依韓國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、《通訊祕密保護法》等相關法令須予保存者,於該期間保存後銷毀。
4. 當事人之權利
使用者得隨時就本人之個人資料請求查閱、更正、刪除、停止處理及撤回同意。
-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· Minsang Lee
- 電子郵件 · [email protected] | 電話 · 010-5029-6452
諮詢 · [email protected] · 010-5029-6452 | 施行日 · 2026年6月1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