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lipsson 標誌Flipsson← 返回首頁

Flipsson 服務使用條款

本條款訂定 Flipsson 網站及相關服務之使用條件與程序,以及本公司與使用者之權利、義務及責任。各語言版本如有歧異,以韓文正本為準。

  • 服務名稱 · Flipsson
  • 營運者 · Nallijaku
  • 代表人 · Minsang Lee
  • 營業登記號碼 · 215-65-00727
  • 地址 · Room C-21, 3F, SK Hynix Startup Center, 30-23 Seowonseo-ro, Seowon-gu, Cheongju, Chungcheongbuk-do, Republic of Korea
  • 聯絡方式 · 010-5029-6452 · [email protected]

第一條(目的)

本條款旨在訂定 Nallijaku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提供 Flipsson 網站、部落格與新聞中心、預先登記及其附隨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之使用條件與程序,以及本公司與使用者間之權利、義務及責任事項。

第二條(用語定義)

  • 本服務 · 指本公司以 Flipsson 名義提供之一切服務。
  • 使用者 · 指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之會員及非會員。
  • 會員 · 指依本公司所定程序註冊帳號之人。
  • 付費服務 · 指本公司收費提供之方案、功能與內容。
  • 張貼內容 · 指使用者於本服務張貼之文章、留言、圖片等一切資訊。

第三條(條款之公告與修訂)

  • 本公司將本條款公告於服務畫面,供使用者隨時查閱。
  • 於不違反相關法令之範圍內,本公司得修訂本條款。
  • 修訂時應載明適用日期及修訂事由,並自適用日前 7 日 起公告。對使用者不利之修訂,自適用日前 30 日 起公告;得個別通知者,另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。
  • 使用者不同意修訂內容者,得終止使用契約。於公告之適用日前未表示拒絕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。

第四條(使用契約之成立)

  • 使用者同意本條款並依本公司所定程序申請使用,經本公司承諾時,使用契約即為成立。
  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公司得拒絕承諾或事後終止使用契約:冒用他人名義、填載不實資訊、曾因違反相關法令或本條款而受使用限制、承諾將對本服務之正常提供造成技術障礙。
  • 帳號與身分驗證透過本公司營運之帳號體系為之,帳號資訊之管理責任由會員負擔。

第五條(服務之提供與變更)

  • 本公司提供學習設計、教材編輯、班級營運相關功能,部落格與新聞中心內容,預先登記受理及其附隨服務。
  • 本服務原則上全年無休、每日 24 小時提供。惟因系統維護、設備更換、故障、天災等不可避免之事由,得全部或一部暫停;得事先公告者,先行告知。
  • 本公司得變更本服務之內容、架構與營運方針,重要變更透過服務畫面告知。免費提供之功能得依本公司方針變更或終止。

第六條(使用者之義務)

使用者應遵守相關法令、本條款及 營運方針,且不得為下列行為。

  • 盜用他人資訊、登錄不實資訊、冒充本公司或他人
  • 侵害他人著作權、肖像權、名譽等權利及個人資料之行為
  • 張貼辱罵、毀謗、歧視、仇恨言論,以及猥褻、暴力或違反法令之內容
  • 廣告、宣傳、洗版等垃圾訊息行為,以及未經本公司同意之營業行為
  • 以異常存取、自動擷取、逆向工程等妨礙本服務正常營運之行為
  • 未經正當授權重製、散布、傳輸、出版本公司提供之內容

張貼內容之具體管理與處置基準,由 營運方針 訂定,並與本條款一併適用。

第七條(張貼內容之權利與管理)

  • 使用者所作張貼內容之著作權歸屬作者。本公司得於營運、展示與宣傳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使用該內容。
  • 張貼內容之責任由作者本人負擔。
  • 對違反本條款、營運方針或相關法令之內容,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予以隱藏、刪除,或限制該使用者之使用。

第八條(付費服務與付款)

  • 本公司提供免費方案與付費方案(Pro、Enterprise 等),各方案之費用、提供內容與使用期間標示於價格頁面。
  • 使用者以本公司支援之付款方式(信用卡、轉帳、行動支付等)支付費用。可用方式得因金流服務商之政策而異。
  • 標示金額已含加值稅;另有標示者,從其標示。
  • 本公司得辦理折扣與促銷活動,其條件與期間以各該公告為準。預先登記本身不生付款義務。

第九條(解除申購與退費)

  • 使用者得自收受可確認付款契約內容之書面(含電子文件)之日起 7 日內 解除申購。
  • 惟依韓國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七條第二項,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致內容滅失、毀損,以及 數位內容已開始提供 者,解除申購得受限制。就可分割提供之內容中 尚未開始提供之部分,仍得解除。
  • 縱有上開限制,為保護使用者,本公司於 自付款日起 7 日內且該次付款所開啟之使用期間內完全未使用付費專屬功能 者,全額 退還已付價金。此為本公司自訂之基準而非法律課予之義務,本公司將查閱該帳號之使用紀錄以判斷是否適用。
  • 期中終止之退費 · 期間制付費服務於使用期間中終止者,退費金額以 付款金額除以使用期間總日數後乘以剩餘日數 計算。此時本公司 不扣除違約金或手續費。 適用折扣或促銷之付款,以實際付款金額為計算基準。
  •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致無法使用本服務者,本公司退還剩餘使用期間對應之金額,並依相關法令賠償使用者所受損害。
  • 退費程序 · 使用者得透過 [email protected]010-5029-6452 申請退費。本公司自確認解除申購或退費事由之日起 3 個營業日內 辦理退費;逾期者,給付相關法令所定之遲延利息。因發卡機構、銀行之作業時程,實際入帳或反映於帳單可能需要額外時間。
  • 免費提供之服務,以及無償給予之權益、點數,不在退費之列。

第十條(定期扣款與取消)

  • 申請定期扣款(自動續約)者,於使用期間屆滿日以已登錄之付款方式自動扣取次一期間之費用。
  • 使用者得於次一扣款日 前一日以前 隨時取消定期扣款。取消後,於已付費之使用期間屆滿前仍得繼續使用本服務。
  • 因付款方式逾期、超出額度等事由未能扣款者,付費服務之提供得予中斷。

第十一條(使用契約之終止)

  • 使用者得隨時透過服務內程序或 [email protected] 申請終止使用契約(退出會員)。
  • 使用者重大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,經本公司要求改正後仍未改正者,本公司得終止使用契約。惟情況急迫者,得立即限制使用並事後通知。
  • 終止時,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依 個人資料處理方針 處理;依相關法令負保存義務之資料,於該期間保管後銷毀。

第十二條(責任限制)

  • 因天災、通訊網路故障等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本服務者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  • 本公司不擔保使用者張貼內容之可信度與正確性,對使用者間或使用者與第三人間所生紛爭不負介入義務。
  • 就免費提供服務之使用,除相關法令另有特別規定外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  • 本條任何約定,均不排除本公司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應負之責任。

第十三條(紛爭解決與管轄)

  • 因使用本服務發生紛爭者,本公司與使用者本於誠信協商解決。
  • 協商不成者,得向消費者紛爭調解委員會等相關機關申請調解。
  • 本條款適用大韓民國法律;提起訴訟者,向韓國《民事訴訟法》所定管轄法院為之。

第十四條(與其他文件之關係)

本條款未訂定之事項,依 個人資料處理方針營運方針 及相關法令。個人資料之處理優先適用個人資料處理方針;張貼內容管理與社群使用優先適用營運方針。

附則

本條款自 2026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。條款修訂時,變更內容與施行日期將透過本網站告知。

諮詢 · [email protected] · 010-5029-6452  |  施行日 · 2026 年 8 月 15 日